我曾和一个人关系暧昧,彼此都有好感,但见面都只笑一笑,谁都没正式认识对方,请问这算是一次恋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59:25
1.我写过三张字条给她:第一张我吃她醋;第二张叫她改掉坏的习惯(她回了一张,说改);第三张提出结束这段关系。
2.在未经允许下我帮过她忙。
3.我在她的一件东西上写了:“I love U”。
4.这段关系维系了6个月。

就3张纸条?
胆子大点`

只要自己真心的付出了,那就是恋爱!!!内心无愧!!

只能说你们都有好感吧,但是还不算恋爱,说不定以后会的呢!

打开天窗说亮话

楼主 你好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