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外资企业 关于预缴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29:23
公司历年来都是亏损,最近几年基本上很少有销售收入,去年一笔没有.国外总公司每年汇款给我公司作为日常开销等,累计折人民币几十万,请问这样的收入要缴营业税吗?如果作为收入本月有利润,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当季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弥补以后还是亏损还要缴吗?(公司是注册在外高桥保税区的) 谢谢!
谢谢各位 那如果累计到去年的亏损大于今年第一季度的利润呢,是否可以在第一季度直接弥补亏损呢?还是要先缴纳,到年底再清算.

这样的收入,要看你们是怎么报给外管局的,如果是按收入报的,就要做收入处理,该收入减去你们当年的成本费用后如果有利润,就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是按收入申报,而是按借款或者投资申报的,就不会做为收入入帐,自然就不需要申报缴纳所得税。
另外,如果你们以前年度有留下的亏损,而今年有利润,那么利润可以现行弥补亏损,不过要报税务局备案,补亏有年限规定,即本年利润在税前只能弥补之前5年内形成的亏损。补亏后如果有剩余,再按剩余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剩余,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理论上作为收入本月有利润,当然要预缴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要看你已经弥补多少年了,外高桥保税区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中肯定有具体规定,如5年,你已弥补了5年,那么今年就不可以弥补了。如果在5年之内,弥补以后还是亏损就不要缴。

这样的公司税务局怎么不查你们,不盈利的企业还能存活好几年,连收入都没有还能养活人,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