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在计算所得税时按应发还是实发计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27:54
我今年应发12个月工资,因资金问题实发了10个月工资.年报时附表十二按10个月计扣除额,把2个月未发工资额做了本期纳税调增额.我很是疑惑,想请各位高手解惑.为什么这样计算?这样今年我就要多交所得税,那明年我补发的时候不就成了实发14个月工资,应发12个月工资了,到时会不会又取其低让我又多交所得税啊?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请详细指教,谢谢!我指的月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内.
若今年调增,明年如何做可以扣回呢?

楼上的说法部分内容不正确。算所得税时,按应发工资来计算,但考虑防止有的企业人为的多提工资,按每人每月1600的限制,超出部分必须纳税调整(除了享受优惠政策的特殊企业外)。

工资就是按照实发数计,这是考虑有的企业以多提工资的办法人为调节利润,故工资以实发数来算,至于你多发就多发,毕竟就算多发也是有每人每月1600的限制,你发一人一百万,也要调增纳税所得.
其实一般在汇算清缴期间内,也就是4月30日前发放,或者应提未提的费用在这段时间内提取,例如折旧少提等等,都可以作为上年数处理,而不用调增纳税所得

今年只发了十个月的,当然只允许按实发的扣除,明年虽然你发了十四个月的,也只允许按十二个月的扣除,而且还都必须在计税工资标准之内
在税收的问题上,政府永远都是不可能吃亏的,这就是现实
我当年学税法的时候就深刻地理解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