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计算应该根据工资的应发还是实发来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2:04:17
应发就是包括各种补贴,实发就是扣除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之类。有什么依据吗??谢谢!!

是这样的.

个税是依应发为基础减去你们当地的可以税前扣除标准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之类为基础来进行计算的.

个人取得与雇佣相关的各种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收入,除按规定可以扣除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外,都要并入工资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计算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按照你对应发和实发的理解,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实发来进行扣缴的!是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减去免税所得,减去不征税说的等等!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jibenfa/jibenfa0206.htm
这个网址是国税总局上面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你可以看一下!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