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讯逼供,以至轻微伤,要告他的话,必须有什么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21:41
警察无证据就抓人,在28小时审问中,多次暴打受害人.法医鉴定为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现在准备告他,要注意些什么呢?有力的证据要怎样收集?
受害人为一名高中学生.他是逼受害人承认偷手机.可是几天前受害人才从600KM外的地方来此地.这算不算是证据.因为没有作案的时间.那手机就不是受害人偷的.
没有录音和录象,进去就全身的东西都被搜走,连鞋袜和衣服都脱掉,大冬天还用冷水泼,不许去厕所,让受害人尿到裤子里.这么残酷,还有什么东西什么来录音啊,更别说录象了.
亲者痛啊!谢谢回答我的每一个人!!!

一定要保存号法医对于受害人被刑讯逼供后的法医鉴定报告,还有火车票。一般就行了,对于音像资料,可有可无,因为音像资料证据的证明力是有限定的。
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怕地方保护,可以到被害人住所地所在法院起诉。

当然是证明他打人的证据咯,
包括录音或者录像,你当时的伤残鉴定。这两个就够了
如果你没有录音或者录像,那又没有证明人?如果也没有,那你就指望对方良心发现承认错误吧

物证

你刚才说的你是刚从别的地方到这里的.没有作案时间这也是一点证据.
还一点就是,你能证明在你进去的时候你身体上没有受任何伤.从那里出来了就满身是伤.不是他们打的难道是鬼打的啊.这也是一点.

这种事多了..很难告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