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33:23
我和丈夫已经结婚快20年了,儿子也已上高中,说实话,丈夫年轻时没权没钱没地位,压根不会有第三者会看上他,我也很放心。可是,这两年,他变得吃香了,当然都是些个和我一般大的中年妇女喜欢上我丈夫,(他本来就喜欢老女人)。因为他是据家型,喜欢烧饭,再加上我平时省吃俭用,钱全存着没花,所以反到映衬得他条件很好。看到这些女人和他套近乎,他好象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还想法和她套上去,就怕那些个女人不知道他的想法。一点责任心也没有,恨啊!可又没办法。没得到的总是香的嘛,
这种女人贪我丈夫我也就罢了,我让她就是了,这种男人留着也是祸害,可我担心的是,她还贪上我家的一点钱,甚至我还想到了他们会谋财害命,请大家不要见笑,我丈夫就是这样一个让人不放心的人。
所以,我想尽早和他签个夫妻财产协议,包括现有财产分配,未来收入处理,以及我的那份财产可不可以写明归儿子所有。不知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应,一定要公证吗。

或者,我用什么办法可以将我的收入转成我儿子的钱,而不属于共同财产

财产协议公正了以后能确保它的效力,去您所在区的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公正会比较便宜,大概100元以内。结婚到现在您和丈夫拥有的都是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您只对您所拥有的一半有处分权。您现在订立协议只能处分协议签订以后的双方收入。
  至于您儿子,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赡养义务,此外只有当您死亡时,发生您丈夫和孩子对您财产的继承。所以转为您儿子的钱,只有订立遗嘱之类的才可以。
  给您一份婚内财产约定书参考:

  婚内财产约定书

  **年**月**日

  甲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

  鉴于: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年**月**日生育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1、位于**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2、位于**及车库,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4、**执有的**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上述所列的所有财产均归**所有,其中上述第2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双方一致同意产权人为**。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1000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