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打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4:39:11
借据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六年在大连开发区工作期间,XX(他的名字)因各种原因前后从我(XX我的名字)手里借走人民币共计壹仟柒佰伍拾圆整(1750元),限五年(5年)之内全部还清。口说无凭,特立字据。若上述内容属实,请借款人签字,画押。
借款人:XX(他的名字)
2006.12.9

这个借据我已经让他签字了,可是那些‘XX’也是签了,有一点疑惑,他最后的‘借款人’签名字,和小写日期都是他在床铺上写的,字迹有点草,但能看清。
若五年后他不还帐我拿此借据是否可以起诉他??
若你问我,为何不让他写大写的日期,毕竟他欠我的钱,翻脸了就要不回来了。现在科技发达,有笔迹鉴定是否奏效?
请你们一定要帮帮忙,谢谢了

可以。只要是他的签字,笔迹鉴定就可以分辨出来。笔迹鉴定的作用是使得你提供的这个借据具有充分的证明力。
签名是否有些潦草,日期大写还是小写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能让法官根据这个借据判定他确实在那个时间借了你这么多钱并且承诺在借据所载日期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