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军人异地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52:08
我和老公分别在不同的城市,同是军人,结婚手续改怎么办呢?有谁知道请告诉我,谢谢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应当出具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一方的部队驻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十条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1、现役军人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答: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
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一、军人办理结婚手续的相关规定
1、现役军人办理的地点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注销的机关能够是一方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