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钱给被害人的被告人被减刑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55:37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东莞的两级法院在多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中,提倡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并对作出经济赔偿的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此举引来质疑———有钱人犯罪会轻判?
本人希望您能给出您的态度,以及支持您态度的理由。

这个问题还存在着很多争议 如果作出经济赔偿了就给予从轻处罚会引起拿钱买刑期的倾向 会使法律失去在人们心中公正的地位.

其实经济赔偿是从平衡被害者与其家属心理的一种举措,不过争议很大,毕竟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不公。

对作出经济赔偿的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也是维护受害人的一种方式了。

我认为是非常不合理的,不过这个只是现实社会不合理的一个小例子而已,有钱人不论在什么社会体制下都是在统治阶层的。只有实现真正的资源共有,平均了财富之后,才会有真正的公正。

要知道在国内90%以上的刑事受害人经济赔偿都得不到落实。所以,在庄严的国徽下,就有了这些看似可笑的事。我们看不到国家司法公正的严肃与威严,反而却象似讨价还价的菜市场。http://hi.baidu.com/keyongqingnihao/blog/item/2c3cb851bed4cd2443a75b79.html看看这个,里面有近两年的国内轰动的大冤案,叫你对国家司法彻底失望。

rotadbin的评论很有道理。要想获得所谓的公平,就只有以不公平的手段,这是低级社会丛林规则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