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租房屋,笔记本电脑被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06:21
我与人和租三室一厅的楼房,房子是两个女子A和B从房主那里租来得,我从其中女子A的男朋友那租的房子(他俩住在一起),在我住进房子半个月之后,也就是2007年2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家里发生了入室盗窃案,我丢失了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物品,价值约5000-6000元,据说女子A丢失了一个MP3,女子B没有丢失东西.案发时防盗门锁及防盗网均完好无损,也就是说盗贼是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的(我们暂不考虑是否内部人干的,我很怀疑,但拿不出证据).现在已经报警了,警方也开始调查了,但我很怀疑警察的办案能力,根本不用力去查.如果警方不能破案,我认为房东应付一定责任,我应该向我的房东女子A及其男友要求赔偿,还是女子A,B两个人,或者房主,要求赔偿能?我认为她们应该负全部责任.警察多长时间不能破案,我才能要求赔偿呢.如果和她们协商不成,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他们租完房子,也没有更换房屋的门锁,现在房东手里也有钥匙.
为什么住宾馆丢了东西,可以要求赔偿呢?

问题补充:其中,女子A的男朋友从案发当天就离开了本市,推说有业务在外地,他家里被盗了,他一点都不关心,以前他好久都不上班了,说是放年假了,突然出差了,我怀疑就是作案后逃出去,我一联系他,他就说在外地,大家帮我判断一下!
那个最受怀疑的对象,又去了外地,听到我的电话就关机了,畏罪潜逃,我怎么才能要求警方去抓他呢?

给你提供破案的几点建议,这些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查。

首先排除陌生人撬门作案的可能,那么只有掌握了房门钥匙的人才具有了作案的机会,这个范围就是以下几类人:
1、合租的人;
2、房东;
3、合租人的近亲属与好友(如果经常去住一起,有可能配钥匙给他)
4、以前的承租人。

这个案件警察要查起来不难。
如果大量的证据都能把1、2、3类人排除,那么房东就要承担责任,因为过去的承租人离开之后房东没有把钥匙索回,或者没有及时更换门锁,房东有一定的过错。
警察查找这些人也比较困难。
另外,出租房屋应该进行身份登记,查的线索是有的,就是成本太大。
如果警察不积极破案这个事情就没法办。

指纹采集肯定也是到处都是 合租就是让人偷的

认倒霉 快点搬家吧 要不你走前也报复一下 那就也进去了

警察不积极破案这个事情就没法办。现在的经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给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