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劫杀人与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入室杀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3:05:01
盗窃抢劫杀人与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入室杀人
同样的犯罪性质是否入室犯罪要算上“非法侵犯公民住宅罪”要相对加重量刑?

我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刑法中所谓处断的一罪,应当按照牵连犯来处理.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在你所说的上述情况中,入室行为只是其实施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的一种方法行为。所以符合牵连犯的特性。
牵连犯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在定性上只定盗窃、抢劫、杀人罪。但在量刑上是会考虑入室这个恶劣情节的。
补充一点,如果盗窃、抢劫等行为情节轻微甚至轻于非法侵犯公民住宅罪时按照以上原理显然应当按照非法侵犯公民住宅罪处理。

玩顺口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