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专家高手帮帮忙!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03:12
两年前我出资开了一家工厂,登记法人是我,但由于我本身还有另外的工作,且当时我一个朋友失业在家,他来找我希望我能雇佣他工作,基于信任,我让他代理工厂,资金和机器等等全由他处理。如今快过年了,工厂工人联系到我说几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支付,说要来找我,而我那个朋友也不知所踪,谁都联系不上他。这个工厂前前后后我投资进去了十四万左右,可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现在还拖欠工人工钱,不得已我还要再拿几万块钱赶在今年过年前把工人的工资结账了……这件事情真的很突然,我和我那位朋友之间并没有什么合同,那么等到找到他之后我能否向他追究法律责任呢?
希望各位懂法律的专家和高手能够帮助我,临近过年的时候出这种事情,心里真的是很难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首先深表同情!
通过以上陈述,我还无法准确判断你和他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无外乎两种:1、委托合同关系;2、劳动关系。如果你们之间没有任何约定,那么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委托合同关系分为有偿和无偿。如果是你委托他代理你处理事务,就代理事项向他支付委托费用,则为有偿委托代理关系。如果你能证明他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有过错,则应向你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是无偿的,则必须证明他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才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如果你是聘用他为副经理之类,并定期支付工资,则为劳动关系。如果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你要查清造成今天后果的原因是什么?是行情不好、经营不善,还是挪用资金、侵占犯罪?若是前者,你无法追究你朋友的什么法律责任;若是后者,你可在掌握充足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一句忠告:你这种大撒把式的企业经营方式必然要受损失。吃一堑长一智吧。钱是身外之物,莫太在意。祝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