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6:08:59
有一个人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1/3是自己写的,2/3是从网络摘录的文段.
问:这篇文章是否属于此人?此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帮忙!~急迫!~
文章是关于一个方面的个人见解和讨论,有宣传的性质.
比如说"节水""消防""环保"``之类的..

看他的文章属于什么性质了,有没有自己的独创性,是汇编的么?
如果是其他的就要著明出处啊,但是网页上好象是没有作者的声明的话可以转的啊.汇编也只能针对那个片段啊,没有涉及原作者的中心思想的.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独创性.我国的著作权上的规定判断一个是不是作品最重要的标志就是独创性了.有独创性就是属于此人的.没有的话,呵呵就不好说了.

他若标注了参考哪个网站就没事,否则阿弥陀佛吧

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标住了也不可以,这是在法律上不允许的。

没事,我们政治老师说,既然发表到网络上,若是在网页上可以复制,就证明作者默认允许摘抄或转载,而且你说的文章并不是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是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不触犯法律,没事,不用担心.

这样的事最好还是不要做,
虽然楼上的人说的很对
但是,网络这么乱,网上发表的论文有没有经过作者的许可?这个东西不得而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