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金补缴问题(上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50:16
我是06年毕业生
06年4月份进入一家上海郊区的一家台企实习,7月份从学校毕业后正式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因种种原因到11月份才去申请上海居住证,并在2月份正式拿到居住证。目前准备在3月份离职。从7月份开始公司一直给我交综合保险。
请问7月到目前为止的四金公司是否需要帮我补缴?若可,需多长时间补缴完毕?
若单位拒绝补缴,可以去什么地方申诉?

那就要看你的合同内容是怎么规定的了。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要给被雇用对象交纳公积金的话,那用人可以不交啊,再说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今年二月份拿到居住证,这是事实。所以在此之前给你交纳综保,也没错啊。所以说,如果你还想这家公司做的话,那你现在可以提出让公司给你交纳三金甚至四金。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你可以打12333这个电话去咨询一下。
针对你的补充我回答一下:
你目前根本没必要去申诉,因为你的单位至少目前来说并没有做错。你是本月才拿到“上海居住证”,在此之前用人单位是不能给你交纳三金或都四金的,所以公司方给你交纳综合保险是没有错的

首先说四金和三金的问题!目前规定要交三金的,但是住房公积金如果公司不给你交是完全合法的!上海户口的员工,也不一定交公积金的!交公积金的一般是福利比较好的大公司。要记住,目前法律法规默认:公司不交公积金是合法的!

然后说居住证和三金的问题!你只有有了居住证,公司才会开始给你交三金。之前没有办或没有办下来的几个月,就不能交金了,也不能要求补缴!就算公司想给你交金,那也不行,因为你前几个月没有居住证,想交也交不了。

申诉倒没必要,因为有理了才要申诉,也不至于闹僵吧!台巴子,最抠门了,别指望台巴子!
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