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们经常算错的题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36:29
一天有个年轻人来到王老板的店里买了一件礼物,这件礼物成本是18元,标价是21元。

结果是这个年轻人掏出100元要买这件礼物。

王老板当时没有零钱,用那100元向街坊换了100元的零钱,找给年轻人79元。

但是街坊后来发现那100元是假钞,王老板无奈还了街坊100元。

现在问题是:王老板在这次交易中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谁能告诉我答案是多少呢?

18+79=97(元)
商品的损失是应按成本.
商品怎么来得?花钱进货得来的,在商品进回没卖出之前,商品可看为是老板的所有财产,商品就等于18元先进.再说,以标价21元买出后,他并不是刚好合算,而是赚了3元,所以算损失时,要减去赚的3元呀(21+78-3=97).

回复:”我看这就怪了”:其实你的观点我在上文已回复,我再说一遍.假设21元照价卖出,你能说他没赚也没损失吗?不能,他赚了3元.好,现在他这21泡汤了,先算他”损失”21元,但在这损失的21元中,有3元是赚的,不是老本,所以他真正损失的钱应减3元,18元.
我起初也和你想的一样,我理解.但你仔细想想,问老板 损失多少,想清”损失”是什么概念,再看看我最初所说的,想想看.

21+79=100元。
本人觉得商品的损失不能按成本算,要按标价算
因为正常情况,他是能得21元的

回复fangaxu:我觉得你的观点有问题,商人该赚的钱没赚到就是损失!

好吧我忍了

97元(-18+100-79-100)

18+79+100=197元

18+79+100=197.

18+79=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