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47:26
单位让工伤十级的工人如果要求上班,必须参加竞争上岗,如果竞争不上,不能胜任工作,就让你在家待岗,只发生活费,这种做法合理吗?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吗?请各位指点一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该单位并未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这种做法若是单位制度规定,并不违反劳动法。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至十级工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就是说,如果该单位并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违反劳动法。

不 违反,单位只是出于照顾伤残员工制定此类制度规定,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法条参照楼上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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