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地方行政分为哪几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01:25

唐的地方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在不同历史时期有很大的不同,大致可分三个时期:

一是唐武德元年(618年)改郡为州,地方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两级管理。唐贞观元年(627年),全国在州上又设10个道级地理监察行政区,不属正式建制。此阶段为时不长。武则天改唐为周后,基本上仍实行唐的行政区划。

二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开始,唐对行政区划进行大规模的规划改制,扩道,建府(州)。加设县。道由10个扩为15个,固定道的治所,实行正式建制。从天宝元年(724年)至至德二年(757年)又改州为郡,实行道、府(郡)、县三级地方区划管理。

三是安史之乱以后。这一时期藩镇割据,道、州、府、郡逐乱称王。强盛的唐帝国到后来形成了四分五裂的局面。

唐贞观十三年(639年)“大簿”记载,全唐内地分划十道,设358州41都督府1551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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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道、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