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婚前财产如何做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2:43:09
我的情况如下:
1.我打算今年结婚,2年前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还在月供,如果婚后还是由我一个人承担剩下的贷款,是否还需要公正此房产属於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公正的话,婚后还贷的部分会变共同财产吗(总之,不管婚前婚后都不需要她出一分钱)
2.她家又出钱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面是她爸爸妈妈还有她三个人的名字,而我出了10万元,一部分用於首付,一部分用於装修,我可能还要出钱买家电,请问这种情况,我想在领结婚证之前做公证,我该如何做公证.协议上还需要将我的第一种情况加进去做公正吗?
尚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可以做公正吗?
我在协议书上约定,婚后我的那套房子还是由我一个人承担还贷,是否就可以使之成为我的个人财产?

1。按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你个人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除非约定双方各自收入等财产归各自,否则是无法做到你个人还贷的。
如果不能做到个人还贷,认定为共同还贷,那还贷部分确实对方有权分割。

2。这个就复杂了,房产证在对方名下 ,还有其他人的名字,你的出资又有在婚前的,如果不明确约定你出资的性质和财产拥有状况,恐怕最终有争议时会对你不利。

是否公证并不重要,你说的情况关键是双方书面约定明确财产拥有状况等内容。如涉及与他父母有关的那个房产还要有其父母参与约定。

1。按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你个人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除非约定双方各自收入等财产归各自,否则是无法做到你个人还贷的。
如果不能做到个人还贷,认定为共同还贷,那还贷部分确实对方有权分割。

2。这个就复杂了,房产证在对方名下 ,还有其他人的名字,你的出资又有在婚前的,如果不明确约定你出资的性质和财产拥有状况,恐怕最终有争议时会对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