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55:50
我和我男朋友在今年5月份一同购买了一处总价70万元的房子.其中我拿30万作为首付,之后的40万会在我男朋友的住房公积金中按月扣除,我想知道现在能不能找公正处帮我们做一下财产的公证,证明一下着30万首付是我的.我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其中的细节还有哪些?能不能找个律师做代理人?谢谢!
你们不能找什么的,要回答。

婚姻法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另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直接找公证处咨询就是了,他们会协助你的,可以不找律师。

不用找律师,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