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否立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3:21:34
外公去世后房子一直没有过户,房产证被大舅拿走不愿归还,这房子是否属于外婆?这种情况外婆能否立下遗嘱?
但是如果要过户给外婆因该如何解决??舅舅把房产证骗走,外婆想立属于她那部分的遗嘱,是否需要房产证??

补充回答:立遗嘱是无须房产证的,不过为了避免麻烦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你舅舅拿出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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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外公去世之后该房产应该如此分配:你舅舅还有其他子女和你外婆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

但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你外婆本来就可以拿到一半的房产,所以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的是剩下的一半

2、要过户给外婆只有和你舅舅协商,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到法院,一般情形你外婆是可以主张支付给小辈一些补偿然后取得房产

你舅舅如果是赡养义务没有尽到还可以主张减少他的继承份额

3、要过户没有房产证是不可能的

这是二老的夫妻共同财产。
外婆即使立遗嘱也只能处理她的那部分,既然房产证被大舅拿走不肯配合,那这个争议早晚都是要有的。
此房产中现有一半为外公所有,应该由外公的配偶、所有子女共同继承。现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嗯 夫妻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