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否鉴定为轻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1:21:04
甲、乙打架,造成甲的肩关节脱位,甲经治疗后,完全恢复。请问:这种情况可否鉴定甲为轻伤?有劳指点,非常感谢!
附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附2:山东省对轻、重伤鉴定标准的地方性解释: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1.大关节是指肩、肘、腕、髋、膝、踝关节。
2.本条所列损伤均指医疗终结后遗留功能障碍。有习惯性关节脱位的不适用本条。
3.损伤致创伤性关节炎造成关节功能障碍的,参照本条评定。】这种解释是否有普遍性?
我会对最佳答案加分,谢谢!

既然完全恢复了还怎么定轻伤?
标准里不是写得很清楚,必须导致关节功能障碍。
所以这种轻伤是定不上的,就算有关系定上了,对方有疑问还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对于这类情况,功能的恢复是很重要的,一般短期内也不可能进行鉴定,不像疤痕或者内脏器官伤等,基本上受伤以后就能做鉴定。

那要看你公安系统里有没有人了

是否事轻伤不是我们在这讨论就能有结果的,这个需要去专门的机构去做鉴定。那些标准是给鉴定机构去看的,不是我们讨论用的,而且无论病情是否康复都可以鉴定,只是可能效果没有受伤时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