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钱打官司,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41:49
我被某公司骗取投资金额十几万,家里如今欠债,已没钱打官司,但又不能不了了之,让此公司逍遥法外,那我该怎么做?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要请律师的,当事人自己可以出庭辩论,如果是必须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无力聘请律师,法院会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不是任何案件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说,没钱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获得法律援助。具体请查看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 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
  第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法律援助范围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