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购新房户籍迁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0:16:33
我与2006年5月购买合肥市三里街新商品房一套,面积112平方米,房产证已经拿到手,由于银行贷款需要收入证明而我又未婚,所以使用我父亲姓名购买,缩短还款年限,但房产证上的房产所有人姓名为我父亲的,现在想把我自己的户籍迁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父母户籍不变,不知道是否可以?
另:本人有固定工作,未婚,已成年。

估计不行!
你要先把你父亲的户籍(也就是房产所有者)先迁至当地街道派出所,然后你以子女身份再迁入!
这是我的理解!你想如果每个人(不管有无房产)都可以迁入,那就乱套啦

据我所知,合肥市现在有年龄的限制,说是父母买房,孩子年龄未满十八岁可以带户口,像你这样的情况,估计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