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的时候,一方已经把前以各种手段挥霍掉,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21:58:50
一方早有离婚的打算,在正式办理手续之前,已经转移措施。
把钱,不是前。

如果是挥霍,法律无法追究其责任。
如果是转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属于无效转移,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追回。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是可以要求法院取消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认定其转移行为无效

2、另外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只能在离婚前,你发现了他有这个打算的时候做财产公证,不然等到离婚的时候只能按照你们的离婚的当时来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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