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求助~~~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5:50:59
我在天津武清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作操作工,2007年1月29日工伤,右手食指第一节被截肢,现在再医院治疗,是不是要上报工伤到劳动局,是我自己去,还是公司去(正规的程序)?
是不是要在出院以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呢?
现在不知道从上报劳动局工伤到伤残鉴定到劳动仲裁具体程序如何?各部怎样操作对我才更有利!

这样的情况是私了还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比较好?
现在厂方一直不肯上报劳动局工伤,我应该如何与厂方交涉?
劳动局进行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的伤残能定几级?大概要求厂方多少赔偿?
除了赔偿费用,误工费,还得什么费用?
问题比较多,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必有重谢!!!

首先!出现工伤应该到当地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这样对你才最有利,千万不要私了。。。。

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1“是不是要上报工伤到劳动局,是我自己去,还是公司去(正规的程序)?”
按相关规定应该由企业去做认定!认定期限是一个月内!

工伤认定和职工的停薪留职期限应一起认定下来!

你是“手食指第一节被截肢”
估计停工留薪期为3-8个月左右!这个要看由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

至于伤残鉴定需要待到你的伤好后才能去做伤残鉴定

如果!你单位不去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你打12333可进行投诉!

你去查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