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 我去法院起诉他 但是他的财产都过给别人了 法院怎么执行冻结财产 我的钱还怎么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6:56: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4条、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撤销权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75条、债权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5年后,该权利消灭。
综上所述,你作为债权人,对方为债务人。如果对方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其财产,
那么应当是该种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害。你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对方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给你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你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以你的债权为限。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承担
但是,要注意的是首先是搜集证据,其次是不能超过撤销权行使的诉讼时效。

没有办法,其他的债权已经先行进财产保全了。

理论上来说,可以行使抗辩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