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题国际贸易分运转运的题目有疑问请教前辈!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05:48
1.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方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在大连、天津新港各装500公吨与同一航次的同一只船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装货港和不同装船日期。
Q:这样的做法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2.我国与某国公司成交羊毛出口600公吨,合同规定3-5月份分批装运后来国外来证要求:shipment during march/may first shipment 100m/t second shipment 200m/t third shipment 300m/t
结果我方于3月份装200公吨,4月份装400公吨
Q:这样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谢谢!

1.不违约,银行能议付.只要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装货地点,也不视作分批装运.

2.按原合同规定这样装运是可以的,但后来信用证上具体明确了每月装运的数目,这样装运就违背了信用证的规定.对方如此开证是定量分运,其用意在于约束每次的装货数量.这一约定往往是根据其下手合同或仓储等方面的需要.如收证后未及时提出异议,每次就应按照信用证规定数量发货,既不能多装也不能少装,否则,银行不予议付.

1 不违约,是同一航次就可以了.不同港口上装没问题,只要是同时到就可以了.
2 属于违约,第一次交货就没有按合同要求交货,那么该批及该批以后所有提交货物都可以说是违约了.单单是数量总数符合是不尽对的.
楼上papaya前辈分析的很具体到位,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