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考勤表也能称为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6:09:18
公司没有考勤,后来制定了一个假考勤表,里面使劲写我“迟到”、“旷工”、“怠工”,盖了个单位的章。仲裁开庭了,今天仲裁员说这个考勤表是有效的!
我*!我真不明白了!
请问一下法律界的朋友,尤其是对劳动争议接触多的朋友,这样的东西能称为有效吗?仲裁员说,如果我不承认这个考勤,就要自己举证自己没有迟到、旷工、怠工,我怎么举证?
本人不懂法律,但是如果这个考勤表有效,那岂不是用电脑打印一个借条也能称为有效?按仲裁员的说法,A说B向A借过钱,然后拿出一个电脑打印的没有B签名的借条也有效?如果B不承认,就要B负责举证B没有借过钱吗?
本人虽然没有学过多少法律,但是觉得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法律真的太肤浅了吧!我使劲强调考勤是假的,仲裁员竟然毫不理睬!
请有过仲裁经验的朋友多给一些建议吧,感激不尽!
同时再问一下法律界的朋友,你们有没有遇到过无耻的仲裁员?
我的感觉是,从开庭前的几分钟,仲裁员对我的态度就明显不耐烦,开庭后,仲裁员对我的质证不理不问,不让对方回答,还说与本案无关,然后就跟着对方所谓的律师(我怀疑他不是执业律师,在首都律师网上查不到这个人的资料)天马行空般的思路一直走下去!最为可气的是,上次说单位扣钱需要拿出考核的东西来,定于今天上午去(上次开庭反复说了是今天过去!我个人、单位、仲裁员约定好的),结果今天单位不去人,让我白浪费一个上午,仲裁员却很宽容地对单位说不用去了,等着拿裁决书!对于这样没有信用的单位,仲裁员表现的异常的宽容,也是让我无法理解的

对考勤表的效力提出质疑是你质证的一部分,如果仲裁员不理会而作出仲裁裁决,因为是劳动争议,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在法庭上提出异议,由对方对该证据的效力作出说明,你可以坚持己见,不认可该证据的效力,这样就由法官来判定是否采用该证据。当然,你也要对你所主张的内容进行举证,最好的搏击对方的办法当然是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提供的证据是虚构或无效的。

估计你们单位和劳动仲裁部门有关系..
上法庭吧..到法院要求对考勤表进行司法鉴定...

既然已到这种程度了,多说无益,你等着领取裁决,不服就到法院起诉吧。
正常情况下,除非单位能证明建立了正规的考勤制度,且该考勤表符合相关考勤制度,否则仅凭这个单方出具的东西,上面没有你的任何确认资料,应该不能认定此证据有效。
举证你未按时上班应该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如果你有相反证据可以提供也是对你有利的。

ok!!!

你可以举反证证明考勤表是无效的,如某一天你没有上班,但考勤表上体现你上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