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要求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大亚湾工作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10:27
是这样的:最近身体不太好,对工作环境很反感,于是向用人企业提出了辞职申请,他说可以,但要按劳动合同来办理,一个月后。但我的意图是今天提出辞职申请,十天后就要离职。经与企业领导协商多次,他以现生产紧张,人手不够为由,坚决不同意我十天后就辞职的请求。还威协我,说如果我坚决十天后离职,就一分钱也拿不到,况且还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我现很担心,如果我真要十天后就离职的话,是不是工资就拿不到了??是不是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就不能退给我??如果我坚决要十天后就离职的话,该怎么做??企业领导是决不同意签字的!我该如何??该找劳动哪些部门来解决??那些部门电话是多少?我是在大亚湾区新寮村工作的。还有我违反了合同中”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那么我应该负上什么责任??(请详细回答,好吗?)
先声明:辞职后是可以一次性拿回自己所交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
还有:在我签的合同中并没有提出任何违约金之类的项目,那么,假如我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强制性解除劳动合约的话,公司会不会叫我赔偿误工损失??或者其他的呢?个人违约了,合同又没有签有违约责任之类的,到底会不会被告什么这类的?????

如果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后十天离职,公司没权利扣除你的工资(记住你要按合同总离职项的规定做在不违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现在合同中是规定提前一个月所以你要合同约定做.

《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可以按以上做法做可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多20天都等不了?提前离职要赔偿损失,至于多少要看工作性质。

既然法律规定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那么如果你想提前十天的话就需要您和公司之间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而您又要强行离开,那么您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给公司留出足够的时间予以交接和安排其他人顶岗是您的义务。我想您现在可以请假来解决您的问题,等到满30天后来办理离职手续应该是比较可行的办法。
辞职后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金都是不能直接交给个人的,但这些福利都在您的帐户上留存,当您有合适的理由时您才能支取。
如需要进一步解答,请与我电话联系。

1,既然是身体不舒服,那么应该出具医院证明,有医院证明(上面都会详细说明应该休息多长时间,或不适合做什么活动等等)就可以请假,单位应该批准.
2,如果无法出具医院证明,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有违约责任的,就按约定的责任补偿.
3,你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其实和你的存折差不多,那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任何人都无法动用的,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