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刀行凶未遂。法律人士帮忙解答。。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40:28
和人打架。打完后,他又拿刀(菜刀)闯到门口,试图砍人,刀被我们夺下,然后打了110。菜刀现在在公安局。请问这样的人,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
他当时喝酒了,喝的也不少。对我们先打了之后,拿菜刀过来的时候被我们制止了。没有砍到人。然后他就跑了!现在公安局传票他才回来。

法律性质上属于故意伤害罪,未遂形态。是可以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不过,未遂的形态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一步联系我。下面红色名字有我的联系电话。祝好运。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用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的行凶即杀人未遂。

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向行为人提出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可以说是与法律的关系不大。
试想:他拿菜刀来是做什么呢?如果是杀人的,那么是故意杀人未遂;如果只是砍人,不想杀人,那么可能是故意伤害未遂;如果是来吓唬人的,那么不够成犯罪。拿到底是否定罪呢?着取决于证据,法官可以根据你们和嫌疑人的供述,以及其他证据综合来认定,嫌疑人到底是否犯罪,原因是当时嫌疑人是怎么想的以及醉酒到什么程度都是很难认定的。
这就看你们了,你们想让他进去,那么就把当时的情景描述的惨烈些。。。呵呵。但是我还是建议你们实话实说了。
本人预测最终的结果很简单,是打架斗殴,谁也没受伤,治安拘留了事。。

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未遂!

这种情况可按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查处。

很简单的问题,一个打架引起的轻微伤害问题,处理很简单,看开始打架双方的过错情况,给予调解,调解不成功对过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给予处罚..
扯到刑事问题的,无非叫你联系后骗你几个律师费花花..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