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院不责令电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09:58
电信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互联星空消费,这种案子应该有不少人告吧,但现在还是这样做.为什么法院不责令电信.

因为中国国情
想起N年前一段签名
很适合
社会太乱,钱又难赚,百姓埋头苦干,小人暗算不断,穷人去行善,官僚去淫乱! 打开书一看才知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靠~!还一百年不变

法院有不诉不理原则,受到侵害必须正式起诉才行。

这种事情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就算有人告,电信败诉,法院也不会责令电信对所有人停止这种行为.

一是法院有不诉不理原则 二是想管也不好管 何况也不相关 对于这种带有浓厚政府北京的企业集团 你还能说什么

电脑说他们没有收费,电信已把互联星批给其它公司做代理,就算你起诉也没用

祭剑再查电信乱收费
本报讯(记者武晓黎)日前,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决定在电信行业联合发起“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倡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将2007年定为“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自觉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水平。
信产部电信管理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说,“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的行动主题是“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副主题是“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电信服务,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该人士说,信产部已经部署了贯穿全年的行动实施方案,分四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要求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牵头,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电信服务问题,结合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导致用户不能放心享用电信服务的关键环节。
重点排查7个方面的问题:
(1)收费及资费方面: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模糊资费构成;单方面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各类业务特别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强制服务并收费、诱导或欺骗消费、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
(2)营销管理方面:业务规程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故意隐瞒业务限制使用条件;没有经过用户自主选择并确认,单方面开通电信业务并强行收取服务费用;忽视对代经销商营销、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
(3)服务履约方面:电信服务协议中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责权利不对等,未对有效期、资费等必需协议事项进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4)技术管理方面:未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措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