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32:54
有件事我很头痛,想请问一下高人,人家以我的名义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设我成法人,但是我一点都没有参与公司的运作,他虚设我的股份有40%,每年的营业额超过1000万,但是我并没有任何分红和参与任何利益的分配,公司运作已经2年了,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怎么定义?是不是违法的?若公司有法律,税务上问题的话,是不是要找上我了?怎么样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关键问题是:1,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怎么定义?
2,若公司有法律,税务上问题的话,怎么样避免这样的事情和我的关系?
3,能否追究实际操作人的责任?

一、让他改法人,
二、行使你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要求分红。
三、法律税务上的问题法定代表人要负责的你脱不了关系。

你出借自己的身份给他人使用,当然违法,同时可能会存在其他风险。建议依法明确。

根据<公司法>,你已是事实上的法定代表人,如今后公司出了问题,你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建议:去当地工商局办理法人变更手续,今后如有问题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