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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34:35
某公司租用他人的车辆(包括司机)用于施工,在司机驾车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加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1,首先要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成立,由于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所以,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完成要约和承诺,合同就已经成立了....

  2,本案的第一个焦点是要确认租赁物是否交付,因为,随着租赁物的交付,风险随之转移,这是本案的一个难点.....

  由于租赁物未到达承租人,可能会有人认为租赁物还未交付承租人,但是,我认为,由于这个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移动的汽车,所以租赁标的交付是以是否实际控制租赁物为标志,而不是一般的租赁物的交付以占有为交付的标志.....

  本案中,司机驾车到公司(承租人)指定的地点加油,表明承租人已经实际控制了租赁物,应当认为已经完成了交付,所以,租赁物的灭失的风险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

  3,但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此,本案的第二个焦点在于在司机驾车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加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归责于承租人???我个人认为加油发生交通事故是承租人无法预见的无过错的行为,不应当归责于承租人....

  就是说,承租人(公司)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应当承担维修的费用....

  5,维修的责任和方式: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综上所述,承租人某公司就已经交付的租赁物汽车的风险承担赔偿(维修费用)的责任,但是,如果不能达到租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