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39:18
父亲现因病退休.由于新的退休金领取制度.可以一次性拿到一笔退休金.父亲和继母结婚已近10年.但在整个医治过程中.继母全部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父亲的医疗费用,所有的费用均由我父亲一方亲属提供..由于父亲病情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 为了防止继母与我争夺父亲最后的遗产.所以想父亲立一份遗嘱.将属于我父亲的部分财产( 包含这笔退休金和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该房子的所属情况如下,房子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并且租赁人是我的奶奶, 该房子户口中,有2个.我和我的父亲,并且我是户主,而不是我父亲)),现在主要的想咨询的问题如下...就是 我父亲的退休金还有如果在我父亲还没有去世的那段时间内,我奶奶突然去世以后的该房子的继承权,是否都能判定为我父亲一方的财产? 谢谢哪位高手能答复.谢谢
那请问,是不是就是说.首先,继承前,我父亲的遗产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然后,剩下的一半我再和我继母分?

由于你父亲的退休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所以,继承前,财产分割夫妻双方一人一半.作为继承人,可继承的财产范围是你父亲的夫妻财产分割后的那部分.
由于房屋不是你父亲所有的,不发生继承的问题.你奶奶去世后,亲属可以和出租人协商继续租赁.

补充:对,就是你说的那个意思.先是将夫妻财产分割,然后继承人才能继承你父亲的那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