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的子女,还有权利进行遗产分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6:32:36
我的祖父过世后留下一栋房子,大约在2003年留下一份遗嘱,有4个证明人但是没有进行公证。遗嘱内容是把房子留给我父亲,还特别强调了只有我父亲对他进行了赡养义务。然后由我父亲出10万元平均分给四个弟妹,每人2.5万元。可是他们4个人不同意,说遗嘱是假的,一定要我父亲出20万元才肯罢休,我父亲执意不肯。
另外在我祖父死后没有多久,房子里的电视、洗衣机等物品随之不见,应该是4个人其中一个拿的,我父亲借故给房子换了防盗门,(当然防盗门钱是我父亲自己出的)并安排我再房子中借住。
现在我父亲的4个弟妹把我父亲告到了法院,内容就是霸占遗产。
谢谢您的回答。但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祖父的存款方面。当时祖父在医院的时候快不行的时候,医院就我父亲一个人,其他4个人都回家收拾东西去了,等我父亲再回到家里的时候,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如果到了法院,我们提到这方面的疑问,法院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还有就是我祖父的相关证件都在他们4个人的手里,我们要也要不出来,所以没办法到银行查帐。这又能怎么办呢?

1、如果是这样,房子属于你祖母与祖父的共同财产,你祖父的处置可能部分无效哦。因为你祖母死后,你祖母那部分遗产,你父亲几兄妹,还有你爷爷都有继承权。所以房子还得进行重新继承分配。

2、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只要遗嘱时你祖父真实的意思表示和他自己写的,那么这个遗嘱就是有效。

3、建议你带上具体资料到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1.在这个问题中,首先,你祖父留下的房子所有权不明,是你祖父个人所有还是跟其他人共有呢?如果房子属于你祖父个人所有,你祖父留下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只要是他亲笔书写的,有他的签名,注明了年、月、日,此遗嘱不需要公证也不需要证明人就有效。如果房子是你祖父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复杂了,你祖父的遗嘱可能会部分无效。
2.假设你祖父的遗嘱有效。从你祖父死亡的时候起,遗嘱发生效力,你父亲依遗嘱可以继承你祖父留下的房子,但同时也要履行拿出10万元分给四个弟妹的义务。即使你父亲的四个弟妹不愿意接受10 万元,你父亲仍然有权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其他人无权干涉。
3.关于你祖父的其他财产,你祖父在遗嘱中没有交代,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按你所述,这些财产应包括房子里的物品和你祖父的存款。有权第一顺序继承这些财产的人应包括你父亲和他的四个弟妹,并且应当是五个人均分这笔财产。你父亲的四个弟妹拿走了这些财产,没有留出应有的份额给你父亲,侵犯了你父亲的财产权。你父亲可以跟他们协商,或者在案件的答辩中把这些问题提出来,法院自然会处理。
4.依你提到的情况,虽然你父亲的四个弟妹在继承遗产这件事情上做法不妥,但他们并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没有丧失继承权,他们依然有权进行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