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本人不在情况下,女方家属提出离婚,最快的方法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26:10
女方本人出走近4年,男方经常麻烦女方家属<殴打女方家属>,女方家属想提出离婚<现有一子7岁>,如果女方家属先提出离婚,孩子应该归谁.

1、首先就像前面几位朋友说的,女方下落不明满4年,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女方死亡的,但是在顺序上配偶为第一顺序,也就是说如果配偶不申请女方死亡,其他人也是不能申请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

2、对于离婚案件也只能是婚姻双方提出,其他人不能提出。

3、现在如果你们实在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骗男方去申请女方死亡了,这样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了

4、想要取得抚养权,一般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你只有向法院提出父亲抚养的不利之处比如经济条件或是虐待行为等,这样你们才能取得抚养权

出走近4年,是失踪还是什么?这已经是可以离婚的原因了。一般是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就有谁来抚养,女方已经出走这么多年了,一般来说法院是会将孩子判给男方的

出走若下落不明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孩子自然归父亲

出走下落不明,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不过孩子应该归父亲所有!
根据你说的情况,男方经常“麻烦”女方家属,女方家属可以直接报警,或者做个鉴定,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