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是恐吓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3:19:07
一个女人老往我家打电话骚扰我,我写封信告诉她说:"如果你给我打电话侵扰我,我就报警,如果我凭个人之力无法阻止你侵扰我,我就会通过警察,找你的父母,或你的工作单位,要求他们协助我劝阻你.还有,我已经请好了律师,若你再给我打电话,我就要起诉你,到时候,由此给你造成的影响你自负"
事实上纵使我起诉法院也不一定受理的

我想问一下:我这算是恐吓信吗?

要是万一她因被拒绝而想不开呢?

哪位真正懂法的朋友帮帮我啊

不算恐吓信。

目前从你信中所说的相关准备采取的行动中,并未发现有明显的违法行为,所以属于合理合法的交涉或警告内容。

当然不算..

应该不算
恐吓信的定义大概如下
如果给当事人造成了实质上的损害
比如,她因为看了信以后精神恍惚,心神不宁,过马路被车撞了
那么,她完全有理由报案指控你
你就要依案情的轻重负一定的责任了
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所以,在事情没有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前
你要设法收回信件
因为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当然不是恐吓信了,这只是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