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如何纳税调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05:43
一般纳税人企业,实发工资80万,计税工资70万,请问如何纳税调整,有什么标准.谢谢。
不好意思,补充一下,是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多发的10万工资税务局会认定多少来算应交所得税?答案是(6+10*17%)*0.33=2.541,就是不知(6+10*17%)是什么意思?谢谢各位了。

调增10万元
2006年上半年的计税工资允许税前列支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2006年下半年的计税工资允许税前列支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

06年度1--6月份的计税工资标准如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为800元基础上上浮20%为960元/月。否则是800元/月。
06年度7--12月份的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你单位的这种状况应该区分上、下半年实发工资是多少,分段计算调整。

正常情况下,是调增税所得额10万元。
但如果是2006年的,上半年与下半年应该分别计算作为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不能相互抵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