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道会计估计变更的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15:17
甲公司2006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电子设备,原价为32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2万元。购入时,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08年1月1日起,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净残值由2万元改为1万元,折旧年限由5年改为4年。要求对2008年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假设甲公司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在所得税前抵扣,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33%。
(1)会计估计变更前2008年折旧额=(32万-2万)/5=6(万元)
(2)会计估计变更后2008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尚可使用年限/年数总和=(32万-6万-1万)×3/6=25×3/6=12.5(万元)
(3)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的影响数=(6-12.5)×67%=-4.355(万元),即由于估计变更,使2008年净利润减少了4.355万元。

我就是(2)不太明白,为什么乘以3/6呢?为什么不直接除以剩余的三年呢?

我就是(2)不太明白,为什么乘以3/6呢?——答案在这里,你审题不清:2008年1月1日起,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看清楚没有???)

因此在剩余的3年中,2008年的折旧额应乘以3/6,09年是2/6,10年是1/6。

折旧方法和使用年限,不是企业自行可以更改,文件规定企业有条件享受的再报税务局备案。才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