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员工因个人失误造成损失,处罚最多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33:29
同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你的过失属重大过失,你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的规定,赋予了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力,一旦这种权力被实施,即使公司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规定,分期逐月扣发你20%的工资,那么对你来说仍然是沉重的负担。公司拖欠你三个月工资的做法违法,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假如因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成立,且大于拖欠你的三个月工资,公司极有可能提起反诉,请求裁决你赔偿经济损失,那么,你提起的劳动仲裁就得不偿失了。当然,如果所谓的经济损失小于拖欠你的三个月工资,你以公司拖欠你工资为由请求仲裁委裁决:1、支付拖欠的三个月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2、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做法,还是可取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