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分!房屋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36:26
我家于90年购得别人房屋一套,由于当时未进行过户,现在想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房主已经改名与现在身份证姓名不一样,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对现有房主姓名不予认可,至今不能过户。

而他以前的姓名资料已经无从考据,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房管局说的就和2楼的一样,但他以前的姓名资料已经无从考据,户籍派出所怕承担责任不愿给开出证明!

1、到当地公安局开一个证明,证明原房主以前名字与现在名字是同一人.
2、另外原房主在办理改名的时候是否办理了公证?你应该问问他,因为目前改名都必须有公证书的情况下公安局才会改名.如果他办理过公证的话,即使是公证书弄丢了,也可以到当地公证处查询档案可以找到的.
3、实在不行,试下让原房主的单位开具个证明看看。
以上这三种方法,希望楼主借鉴。
户口本上应该有承用名的啊,只要承用名一致也是可以交易的啊,如果户口本上有承用名,派出所就必须要开具证明啊

同意guofeng121300的说法..楼主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找中介吧,谈好价钱,他自然什么都会给你搞定了,费那个心干嘛。、
你去搞这个的时间不如去赚钱,比给中介的会赚得多的

其实呢,也没有什么,原房产证一的人名字与现名不一致,你可以通过原房产证上人的子女或亲属,他们可以出证明,证明此人为以前某某,在由派出所出具证明,

其实像你这种情况,要首选想人法证明房产证一的人与现在的某某是同一个人,就ok了

户口本上应该有承用名的啊,只要承用名一致也是可以交易的啊,如果户口本上有承用名,派出所就必须要开具证明啊

这种情况,打官司也会输,那点钱出来去派出所走走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