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赔偿问题如何解答?[菜鸟免进,欢迎从事法律人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1:28:33
梁某是为神经病患者,在他病发的时候用猎枪误杀了张某,法院判决梁某赔偿受害人家属20000元,可是梁某无力偿还,责任是否应该由梁某的监护人(梁某妻子)来承担?如果是,那么,在事故发生后的若干年后,受害人家属想再讨回未还清的钱是,梁某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而梁某妻子也无法偿还全部款项,梁某的儿子是否有责任母债子还呢?
1.可以母债子还吗?[特别强调]
2.如果梁某的妻子无法偿还全部款项,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使受害人家属尽快得到相应的赔偿?
3.么如果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可以是受害人家属得到多少赔偿?胜诉率多大?
4.请将有关法律条文列出!

1根据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如果他的确是在正常的精神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的,那么将难逃刑事制裁。受害人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如果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下实施犯罪的”,那么“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同样不能排斥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3如果确认其实施危害行为时是在其精神病理的支配下进行的,那么对于被害人这可能是最为不利的一种情况。因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我们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经济上可以对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

根据你的描述,梁某妻子应是神经病患者梁某的第一监护人,民事赔偿理应由她来承担,不应由梁某来承担。

国家现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啊!(很多刑事案件的赔偿都无法实现,本次两会期间也有代表提出国家补偿的事)
他的监护人以他的财产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监护人承担!但是他的儿子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必须承担的(由于不是监护人),如果你能证明此前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倒是可以请求法院执行!不过你所说的似乎是不太可能,他的儿子只是在道德上有义务来替父偿债啊!

无行为能力人侵权,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在这个案件中,梁某的监护人自始都是他的妻子唯一一人,只能要求他的妻子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他的儿子偿还。

由监护人即梁某的妻子承担责任。梁某的儿子不承担责任。

并没有规定啊!至少偶认为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