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转让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31:04
我把情况说一下,请个位帮帮忙,看我该怎么办.
我家有块地,现在是农田,在省道旁边.现在要加宽公路两边各7米,还有两米就到地头.而这两米原来是河,现在已经让人占了,也已经填死.这家人想要我家的那块地.条件是:要钱的话马上支付,但是没说多少;换地也行,换哪的地都可以.他想在上面建房子,现在不够建四间,所以让我们让他,但是,现在这块地在路旁边升值的可能很大,而且在不久的将来要在这建矿.所以我不想让他,跟他换旁边的地是可以的.但是要牵扯到第三家,也就是说他和第三家商议要旁边一块地,然后再拿旁边那块地给我换.
请问:我该不该换?
如果换的话我要跟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合同上应注意什么,注明什么?需要几份合同?合同的截至日期怎么定?
要不要找当地居民委员会备案?
是否需要找证明人?要找什么人做证明人?证明人是否需要在合同上签字?
这块地其实很少,一亩多点。我想采取互换方式流转。但是,要换的地也不是他家的,他要先和别人换了,我才能给他换,中间这些程序很复杂。是不是我必须让他拿到那块地的承包权才能跟他换?
如果不通过法律我怕以后不好说,通过法律吧又太麻烦。我必须这样做吗?
王利老师:什么情况下要求登记?或者说登记有什么好处?谢谢!

(1)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3)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只能签定士地流转合同.同时得报村委会备案!因为田地是集体财产,你只有使用和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其它的并不是太重要了@得要中人在合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