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转让相关手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23:50:49
房子与本人(甲)在A地,原房子主人(乙)在B地
乙在8年前前往B地,在4年前甲前往B,买下了乙在A地的房子
并且获得了乙的房产证(未更名),书面赠送书.
今年甲想办理房产转让,但被告之不行,目前想问下手续怎么做?
乙因年事已高,不能再到A地,现在问题是我能否带房产证到B地办理?如果不能,那么本人(甲)是否能成为乙的代理人?如果不行,那么要成为乙的代理人需要什么条件呢?

书面赠送书如果不公证的话是不可以直接去过户 的 ,现在你应该找到原房主乙一起到A地去办理产权过户
乙不能和你一起去过户 ,可以甲带着房产证到乙的B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公证到你的名下,你具有房产的处置权 就可以了,如果新的产权证要写你的名字,做公证的时候就不要公证到你的名字上,可以公证到你的家人如你的爱人身上在到A地办理产权过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