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3:45:05
出了交通事故,私家车司机全责,当时交警鉴定未轻伤.第二天医院发现为"颅内出血".好像算重伤了.
若要去打官司,请问能要求赔偿什么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能否告知一下.
谢谢.
关于精神损失费大概能要求赔到多少?

楼上所说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早已废除,现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没有固定数额,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37条的规定,你可以向肇事责任方索赔如下费用:(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二)误
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