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了合同没辞工怎么办?(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24:41
因找工心切,与一家公司(简称A公司)签了合同,试用三个月,但只做了三天后另一家我比较心仪的公司(简称B公司)又打来电话通知我去报到上班,于是我就去了;
因为在A公司呆的时间实在太短,而且面试时也是信誓旦旦说自己会如何效忠公司云云,所以我只给他们打了个电话说我不去了,没有办任何的手续就走了,手机号码也换了,想来挺对不起人家的,但没有工作的滋味实在是难受,日子也难熬,在那种情况下道德标准下降了.
现在我又要与B公司签合同了,而且这两公司是在同一个市的,我的问题是:我与A公司签的合同会对我与B公司签的合同造成恶劣影响吗?
我的主要担心是:市劳动局有我和A公司签的合同的备份,到时B公司又拿我的合同去劳动局盖章,两份合同一撞车,我怕B公司看我如此”始乱终弃”而把我给辞了,这样我就鸡飞蛋打一场空了,真的怕怕.
请知道的朋友说说,先谢过了!
最关键的是:我不想让B公司知道我曾经有过这么一出,毕竟这样做是比较损的,容易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试用期应该没什么影响,那是遵循双方面意见的,你不想呆可以走的。虽然没办理手续是不应该,但你电话也打过了,对新工作不会有太多影响吧。

don\'t worry

呵呵。

使用期期间好象可以随时走人,不然怎么叫使用期?????互相试用嘛!!!!

以后问你为什么换工作,别说因为B公司比A公司好才跳槽就好,这些事情自己处理好的话,没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