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但没签正式的合同,试用期合同9月4号都已经过期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53:33
我要辞职,试用期合同签完了,签的是6月4号到9月4号的。但正式合同还没签。我有半个月工资在公司。如果我辞职了,还会涉及到一些劳动法方面的事情吗?那半个月的工资公司会给我吗?我的档案和户口都不在这个公司。

只有试用期没有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所以你的情况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只不过,公司应该及时把你的公积金帐户转入你的新公司或者封存办,并停止缴纳社保费(这种问题他们不会不积极的)。

半个月工资肯定应该给你,如果公司不按时给就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监察不需要费用,可以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如果限期内没有支付,就要求公司除了支付应付款项,再另外支付给你相当于被拖欠工资数额50%到1倍的赔偿金;或者你可以不去劳动监察而去劳动仲裁,仲裁需要交费用(据说现在是300元了),但是如果仲裁支持了你,你可以获得被拖欠的工资外加25%的经济补偿金(再提醒,仲裁不是终局裁决,公司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结案)。劳动监察的时效是2年,劳动仲裁的时效是60天,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拖欠工资之日起算。此外,劳动仲裁受理过或者已经受理的案件,劳动监察不再处理。

总之,你要么选劳动监察,拿到被拖欠的工资,除非公司拒不执行劳动监察的决定,否则没有赔偿金。要么选择劳动仲裁,要多花金钱、时间,但是一旦被支持肯定除了被拖欠工资还可以得到25%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如果只约定试用期的话,试用期是无效的,相当于正式劳动合同。
公司无权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