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资产评估中成本加成法和重置成本法的区别和优缺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20:15
请问在资产评估中成本加成法和重置成本法的区别和在评估运用中的优缺点.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就是在各中间产品的成本基础上加上一定比例的内部利润作为内部转让价格的方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加成率的选择和确定加成的基础。

重置成本法
以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所需评估的资产价值的方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的优点之一是,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

税务机关在日常实际工作中,只对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也称正常交易原则)的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只要你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其他方法来确定正常业务利润后形成的关联交易价格,不违背独立核算原则并有充分的理据支持即可。

“成本加成法”中的成本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独立核算原则所应计算及定价的成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