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用虚假人名或其他手段支取工资,这个企业是不是偷税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6:12:48
假如一个企业利用虚假人名或其他手段支取工资80万元,这个企业改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具体的金额是多少?回答越详细越好。

按虚列成本费用——偷税处理。如果你们公司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虚列80万元,就是26。4万元,罚款就要看具体的情形程度了(50%至5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有的地方将偷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全部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