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们消费者就肉随砧板上吗?难道一个聚集人们所知的无比珍贵的知识的地方,诚信就可以让人宰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44:27
今天我真倒霉,我在茂南书城(茂名市高凉南路市一中旁)那和朋友买书却被告知我的会员卡的金卡优惠自一年期满续卡后被终止,只能是普通会员优惠。难道我们消费者就肉随砧板上吗?难道一个聚集人们所知的无比珍贵的知识的地方,诚信就可以让人宰割!!??

事情是这样的,一年前,我听说茂南书城可办会员卡积分够500元后可享受金卡会员优惠,并一再追问是否在续卡还是这优惠,他们一副诚恳的嘴脸说没错,我就毫无疑问地在那张会员表填上了,经过一年的字迹和帮别人的辛苦花钱买书,终于攒够500积分没几个月就没用上几次,就放心续卡了,他还说换金卡还要等些时间,先用这卡先。一个星期后(就是今天)买书却被服务员拒绝说:“你不再是金卡会员了,积分是0,需要从新攒过!”我被蒙的鼓终于穿了,你来评评理着那叫优惠,简直是折磨啊。

接下来就向大家所想得那样,我和朋友去和书店说理去。他们说他们从来就这样做的,也说当初的会员表上也写明。我请他们拿出会员表。上面写明如下:

1、 凭此卡可在本书城购书可享受会员优惠。(积满500分可享受金卡会员优惠)

2、 会员可优先参与本书城组织的的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

3、 本卡如损坏、遗失,请带相关证件到办公室办续卡

4、 会员卡有效期违发卡起一年,有效期满请到办公室办续卡

5、 此卡只限本人使用,转借无效

6、此卡最终解释权属茂南书城

本来就一点没提到这方面,他们就狡辩说规定贴在他们的工作台上(确实有一张小小纸写着),说:“会员卡也写到‘此卡最终解释权属茂南书城’!”

他们又想骗我们了,大家都知道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违背公平原则,侵犯知情权,缺乏法律依据,不具法律效力。我们就搬出《消法》,他们也没什么可说了。

我们后要求与经理说。打通电话后,他还以为我们要办卡,我便向他要一份空的会员表,他先有礼貌地回答要他回来才会有,我们表明已是会员时,需要一张空的那到茂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作证,他就说没有了不用等了。你看这比变色龙还厉害啊。苦啊!!

他的员工说没办法了。难道这样我们就要任人

你去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咯,由他们出面协调
那经理不理你,你可以找到他的上级啊,他不是最大的,市的不理,就告到省里啊

霸王条约,苦不堪言!

都是卖盗版书的 。。

和楼上那位说的一样,应该去消费者协会去告他